近日,為規范醫療機構臨床營養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臨床應用,山東省濰坊市衛健委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濰坊市臨床營養應用規范(試行)》意見的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重點提要:
1、本標準用于指導臨床醫生、臨床營養師規范應用特醫食品。
2、針對特醫食品在醫療機構內的處方流程,應在醫師或臨床營養師的指導下進行。醫療機構應設立專門機構實施規范化管理。
3、特醫食品應由醫師或臨床營養師按照營養診療流程進行營養篩查及評價,對于滿足“(一)適應癥”且不符合“(二)禁忌癥”的病人,結合個體情況,制定營養治療方案及特醫食品處方。
4、特醫食品處方要求及原則:
(1)處方管理要求:經過特醫食品臨床應用規范相關培訓的醫師和臨床營養師,根據醫療及預防疾病的需要,開具特醫食品處方,審核后執行。
(2)處方原則:應按照安全、個體化及動態、有效、經濟的原則,參照病人年齡、疾病及代謝狀況以及疾病過程制定個體化處方,并遵循衛生經濟學要求,選擇更經濟、有益的特醫食品處方。
(3)處方審核、監測與評價:應對已經應用特醫食品的病人進行規范的營養監測,及時發現或避免并發癥發生,并對特醫食品臨床效果進行評價,及時調整或停用特醫食品處方。
為規范醫療機構臨床營養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臨床應用,市衛健委起草了《濰坊市臨床營養應用規范(試行)》,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傳真:8090300
2.電子郵箱:wfwjwawbad@wf.shandong.cn
3.通信地址:濰坊市高新區東風東街6396號陽光大廈19層,郵政編碼:261031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12月30日。
附件:濰坊市臨床營養應用規范(征求意見稿)
濰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2月22日
濰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濰坊市醫療保障局
濰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印發《濰坊市臨床營養應用規范(試行)》的
通 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衛生健康局(辦)、醫保局、市場監管局,市屬各醫療機構:
為規范醫療機構臨床營養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臨床應用,市衛健委聯合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共同制定了《濰坊市臨床營養應用規范(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濰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濰坊市醫療保障局
濰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 月 日
附件:
濰坊市臨床營養應用規范(試行)
一、范圍
(一)本規范規定了醫療機構中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簡稱特醫食品)的基本應用要求以及處方制定方法。
(二)本標準用于指導臨床醫生、臨床營養師規范應用特醫食品。
二、術語和定義
(一)特醫食品(Foodforspecialmedicalpurpose,FSMP)。為滿足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者特定疾病狀態人群對營養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包括適用于0月齡至12月齡的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和適用于1歲以上人群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適用于0月齡至12月齡的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包括無乳糖配方食品或者低乳糖配方食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或者氨基酸配方食品,早產或者低出生體重嬰兒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謝障礙配方食品和母乳營養補充劑等;適用于1歲以上人群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包括全營養配方食品、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非全營養配方食品。
特醫食品必須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使用。
1.全營養配方食品??勺鳛閱我粻I養來源滿足目標人群營養需求的特醫食品,主要針對有醫學需求且對營養素沒有特別限制的人群。
2.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勺鳛閱我粻I養來源能夠滿足目標人群在特定疾病或醫學狀況下營養需求的特醫食品。
3.非全營養配方食品??蓾M足目標人群部分營養需求的特醫食品,不適用于作為單一營養來源。
(二)特醫食品處方(Foodforspecialmedicalpurpose prescription)。由注冊的執業醫師、臨床營養師在臨床診療活動中為病人開具特醫食品處方,經審核后作為病人使用憑證的醫療文書。
(三)腸內營養(Enteralnutrition,EN)。經消化道給予營養素,根據營養素分子大小,分為高聚配方、低聚配方及寡聚配方。根據給予途徑的不同,分為口服和管飼。
(四)口服營養補充(Oralnutritionalsupplements,ONS)。以增加經口攝入營養為目的,提供能量及營養素,制成可直接食用的營養液體、半固體或粉劑制劑。
(五)腸內營養管飼(Enteraltubefeeding)。通過鼻胃或鼻腸途徑,或經胃和空腸各種有創的造口方法留置的導管,為需要接受腸內營養的患者提供營養的方法。
(六)營養評定(nutritionalassessment)。由醫師和營養師對病人的營養代謝、機體功能等進行全面檢查和評估可進行營養診斷及指導營養治療方案。
(七)營養不良(malnutrition)。由能量、蛋白質及其他營養素攝入不足或過剩造成的組織、形體和功能改變及相應的臨床表現。
(八)營養不良風險(malnutritionrisk)?,F有的或潛在的因素導致出現營養不良結果的概率及其強度。
(九)營養診療流程(Nutritioncareprocess,NCP)。為臨床營養診療順利實施而采用的標準化工作流程,旨在提高病人個性化服務的標準和質量,同時有助于改善病人的臨床結局??煞譃樗牟?,即營養篩查及評價、診斷、治療、監測。
三、特醫食品的臨床應用
針對特醫食品在醫療機構內的處方流程,應在醫師或臨床營養師的指導下進行。醫療機構應設立專門機構實施規范化管理,包含遴選、臨床效果評價、儲存、處方、審核、不良事件登記以及退出機制。臨床應用時應以營養篩查及評價為依據,掌握適應癥及禁忌癥,按照營養診療流程規范應用特醫食品。
(一)適應癥。特醫食品可用于營養篩查與評價已經發生營養不良或存在營養不良風險者,存在攝入不足或不能、不愿但胃腸功能相對正常者,或者有部分胃腸道功能受損者以及存在意識障礙的病人。常見于但不限于營養狀況受損、營養攝入不足者:
1.滿足營養狀況受損的條件:(1)BMI<18.5kg/m2伴一般情況差;(2)近期3—6個月非自主體重丟失超過10%;(3)BMI<20kg/m2且近期3—6個月非自主體重丟失超過5%者。
2.滿足營養攝入不足的條件:(1)攝食低于或預計低于推薦攝入量60%≥5天;(2)存在營養吸收不良、營養成分丟失過多、吞咽功能障礙者、營養需要量增加、營養代謝障礙者。
(二)禁忌癥。特醫食品在胃腸道功能異?;驘o法經胃腸道給予營養者屬于禁忌證。常見于但不限于下列情況:嚴重的失代償短腸綜合征;高流量腸瘺;嚴重嘔吐、腹瀉者;完全性腸梗阻者;嚴重消化吸收障礙者;消化道活動性出血;嚴重胃腸排空障礙者;嚴重腹腔內感染;危重癥血流動力學不穩定者(如MAP<60mmHg)等。
四、特醫食品臨床診療流程
特醫食品應由醫師或臨床營養師按照營養診療流程進行營養篩查及評價,根據結果明確營養相關問題、病因并做出營養診斷。對于滿足“(一)適應癥”且不符合“(二)禁忌癥”的病人,結合個體情況,制定營養治療方案及特醫食品處方。通過營養監測定期對其效果開展評價,調整營養治療方案。
特醫食品應用流程見下圖:
五、特醫食品處方要求與原則
(一)處方管理要求。經過特醫食品臨床應用規范相關培訓的醫師和臨床營養師,根據醫療及預防疾病的需要,參照營養診療流程,把握適應癥、禁忌癥、給食途徑、用法、用量、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經開具特醫食品處方,審核后執行。
(二)處方原則。應按照安全、個體化及動態、有效、經濟的原則,參照病人年齡、疾病及代謝狀況以及疾病過程制定個體化處方,并遵循衛生經濟學要求,選擇更經濟、有益的特醫食品處方,為病人提供安全的營養給食途徑,保證其應用的依從性及營養處方的有效性。
(三)處方審核、監測與評價。應對已經應用特醫食品的病人進行規范的營養監測,及時發現或避免并發癥發生,并對特醫食品臨床效果進行評價,及時調整或停用特醫食品處方。同時應對醫療機構內特醫食品的儲存、發生的不良事件進行嚴密監控,并建立登記制度。
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內容來源于:濰坊市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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